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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

2019-05-17 23:42:30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阅读量:2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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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日前,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浙江将重点推进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机制三大“调整”和养殖业污染、农业投入品、田园环境三大“治理”。

 
  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厅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
 
  2018年7月2日
 
  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高水平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确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两个高水平”现代化浙江建设奋斗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高起点定位“六个绿色”,高标准构建“六大体系”,高质量推进“三调三治理”,能落实“六个”,通过三年努力,全面落实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省基本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一批绿色形态的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一批绿色导向的集成技术和发展模式全面覆盖,一套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机制基本建立,产业、资源、产品、乡村、制度和增收“六个绿色”目标全面实现,其中三分之一左右涉农县建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绿色产业。农业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结构不断优化,可循环无污染产业蓬勃兴起;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绿色变革加快实施,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生产、生态、生活功能协调彰显。培育提升以绿色生产为导向的绿色发展先行区10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0个。
 
  ——绿色资源。农业外源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内生性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耕地质量、土壤环境、水体生态及保护体系健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300亿斤,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农业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
 
  ——绿色产品。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绿色农产品及加工品开发势头强劲,建成品牌农产品300个,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率达到55%。
 
  ——绿色乡村。田园和村庄整洁度、美化度进一步提高,田间废弃物清理到位,农村人居环境、城乡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打造“美田园”300个。
 
  ——绿色制度。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有效落实,绿色发展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用地、税收、保险、财政投入等政策机制基本形成,农业投资和项目建设充分体现绿色导向。
 
  ——绿色增收。绿色农产品优价基本实现,绿色生产、绿色产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份额稳步提高,绿色投入、绿色农产品生产节本增效效应明显,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8%。
 
  二、主要任务
 
  坚持三产融合、科技创新、生态循环、主体创业、产村联动,高标准构建生产基础、质量管理、控源治污、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人文支撑“六大体系”。
 
  (一)生产基础体系。科学制定和坚守生态保护、城镇开发边界和基本农田保护“三条红线”,严格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强化地力培育,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农业主体数据库和农产品价格监测、农业投入品管控、耕地质量、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等管理系统。
 
  (二)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立健全绿色导向的农业标准体系,扩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肥料、农兽药、饲料等质量管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测力度,实施特色农产品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全面推行规模生产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控源治污体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与退出制度,推行畜禽养殖场水土气联动治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化使用,扩大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等推广面积,完善化肥、农药源头减量与末端减排协同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重点防治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和主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严格防控外源污染向农业转移。
 
  (四)循环利用体系。立足县域统筹,整体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级循环体系。科学布局种养产业,以及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配套设施。全面推行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回收处置田间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
 
  (五)技术装备体系。创新完善农作制度,大力推广覆盖粮食和主导产业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步伐。进一步发展设施化、工厂化农业,改进养殖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装备。大力推进“农业+互联网”,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手段。
 
  (六)人文支撑体系。积极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树立绿色发展新风尚。大力推进“农业+实用人才”,加强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打造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完善制度供给和政策保障,强化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围绕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三调三治理”,即推进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机制三大“调整”和养殖业污染、农业投入品、田园环境三大“治理”。
 
  (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1.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逐步探索建立局部区域产业准入清单,推行农牧结合、粮经轮作和适度休耕等制度与模式,保护和恢复农业生态。严格执行畜禽禁限养区制度,引导新垦地等宜养区以地定畜建设标准化美丽牧场。开展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扩大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试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推进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建设,建成一批“两头乌”、湖羊、中蜂、杨梅、枇杷、食用菌、“浙八味”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0年建成1500个生态茶园、放心菜园、精品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和美丽牧场,基本建成100个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
 
  2.加快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分享农业、定制农业、康养农业等新业态。挖掘、保护、传承农业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振兴历史经典产业。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发展壮大农业会展经济,形成线上线下双向流通格局。实施“农家特色小吃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农家特色小吃企业。到2020年,力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值达2000亿元,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1000亿元,农业休闲观光和农家特色小吃各500亿元。
 
  3.大力开发绿色农产品。加强绿色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加快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支持资源和生态条件突出的地方发展绿色农产品,促进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完善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规模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推动涉农县农产品追溯体系全覆盖。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引导经营主体大力创建名企、名品、,推动地方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和营销平台建设,办好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推介活动,组织参加重点性展会,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调整农业生产方式。
 
  1.全面推行减量化投入。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创建活动”,建成5个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县、300个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千(百)亩片、50个省级旱粮高产示范基地。实施“百万吨有机肥替代行动”,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大力推进6个果菜茶有机肥替代试点县和30个省级示范区建设,推广商品有机肥100万吨以上。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活动,坚持测土、科学配肥、减量施肥相结合,力争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探索建立目标产量氮投入高限量试点。实施“千万亩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行动”,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结合,力争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含绿色防控)面积1000万亩。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措施。到2020年,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持2.2%,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3万吨,农药减量1500吨,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0.17公斤/亩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
 
  2.全面实施资源化循环。实施“千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落实“一县一案”和“一场一策”措施,培育有机肥加工和沼液服务组织,制定沼液资源化利用规范,实现畜禽粪污利用,并逐步推进田间尾菜、农产品加工副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千万吨秸秆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突出秸秆还田、离田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扩大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到2020年,畜禽粪污、秸秆和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到98%、95%和85%。
 
  3.全力促进化利用。加快发展数字农业、设施农业,建成一批数字化植物工厂、养殖工厂、育种工厂,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进一步促进农业自然资源利用。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大力推广植保机械、施肥机械、肥水一体化等设施装备,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化肥农药利用效率。到2020年,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基地300个。
 
  (三)调整农业经营机制。
 
  1.推进规模化经营。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深化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健全承包土地流转登记、中介服务等机制,有序引导整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鼓励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为小农户生产发展服务。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统一服务能力。
 
  2.促进经营主体合作联合。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经营体系能力。全力引导经营主体联合,构建技术推广、农资采购、病虫害防治、生产服务以及产业布局等领域联动协作机制,提高投入品标准化使用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创新合作经营机制,坚持以技术、资产、品牌为纽带,推行“保底+分红”收益分配方式,建立紧密型利益链接关系。
 
  3.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一产向后延、二产两头联、三产走”,加大农业多样性功能开发,推进*性功能性产品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新建成80条10亿元以上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
 
  (四)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
 
  1.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广自动喂料、排泄物机械化清运、发酵床和膜浓缩等设施与技术模式,完善沼液资源化利用田间贮液池、管网等设施建设,推进存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建设封闭式集粪棚,敏感区域大型规模养殖场逐步建设臭气治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养殖污染治理线上线下*防控机制建设,推行网格化巡查APP,确保不发生重大养殖污染事件。力争到2020年基本解决养殖臭气污染问题,创建20个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成1000个省级美丽牧场,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
 
  2.深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死亡动物“统一收集+保险联动+集中处理+跨区合作+线上监控”的*运行机制,逐步探索保险联动机制从生猪向其它畜禽推进覆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主要流域死亡动物打捞防控机制,确保不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事件,养殖环节病死猪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五)治理农业投入品。
 
  1.完善农业投入品标准和追溯体系。强化投入品质量管控,以绿色为导向,清理修订农兽药安全、饲料安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标准与规范;严格执行浙产农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签制度;加大肥料质量监管力度,加强有机肥生产企业管理。规范投入品经营,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将农药、有机肥等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平台管理,推进22种定点经营限用农药退市,扩大农药实名制购买试点,并逐步向兽药、饲料、肥料等延伸。
 
  2.强化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重要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抽查,加大督导巡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规范投入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行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电子档案,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投入品安全管控机制。
 
  (六)治理田园环境。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加快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建设1500个涵盖水、土、农产品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及时发布预测预警。探索末端减排模式,在敏感区域和主要流域建设氮磷生态沟渠拦截系统300个,建成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5个。制定农田污染控制标准,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
 
  2.深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深入实施整洁田园行动,全面落实农药废弃包装物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机制,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推动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到2020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处置率分别达80%和9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大力清理田间积存垃圾、改造生产设施、整理田间杆线、建立*机制,促进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完善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严防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和生物灾害发生。
 
  四、推进步骤
 
  (一)顶层设计阶段(2018年上半年)。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路径和政策举措。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指导意见和农业绿色发展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成立农业绿色发展*小组,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二)示范阶段(2018年下半年)。组织召开全省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会。通过竞争性申报,确定一批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区、农业经营主体。成立农业绿色发展专家指导团队。推进有关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组织一次农业绿色发展评价,视情公布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区、农业经营主体,树立样本。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围绕“三调三治理”重点,组织召开交流会或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行示范创建,提炼一批可学可用可复制的典型模式和经验全面推广。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考核化促进各项任务逐一落实,全面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四)深化提升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当前与长远相统筹、具体实践与机制建设相并进的要求,不断创新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约束、政策支撑、市场化运行有效衔接的制度体系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省农博会等平台全面宣传展示发展成效,并提请*对我省进行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色,研究制订农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绩效导向,确定目标任务、思路要求、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序推动工作深化。
 
  (二)示范。全省将确定一批先行县、区、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六大体系”建设任务和“三调三治理”重点,先行开展创建,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性样板。各地要坚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主阵地,因地制宜确定一批先行区和先行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具有区域或产业特色的绿色发展主平台,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效应,推动绿色发展成为全省现代农业的普遍形态和深厚底蕴。
 
  (三)工程。各地要积极争取对试点先行工作的政策扶持,围绕现代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工程项目投入,以工程建设支撑工作推进。
 
  (四)制度。各地要建立“政府引导、主体自觉、各方监管”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与负面约束,加大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和绿色生产等政府补贴、用地、用电、保险等政策支持。探索农业生态环境“黑名单制度”及其对不符合绿色发展导向的暂停公共财政支持的约束机制。建立考核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
 
  (五)技术。健全“三农六方”、产学研结合、省市县联动的网络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强绿色技术推广落地,重点突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投入品减量、产地环境修复等关键技术,强化耕地保育、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节水灌溉技术装备、种植模式、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开发熟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养培训,鼓励科技人员与农业技能人才结对创业创新,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熟练掌握绿色技术的农业专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
 
  (六)组织。要坚持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省*建立由主要*挂帅的*小组,下设由一名厅*担任主任的办公室,选配精干力量进行实体化运作。各级*门要相应成立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机构,明确分管*和牵头单位,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确保组织到位、力量到位和工作到位。
 
  原标题: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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