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浙江省台州市下辖县仙居县于2018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绩效。
附件:1、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仙居县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仙居县*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
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条 【制定目的】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台州市“十三五”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台五气办【2017】7号)、《台州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台五气办【2018】5号),加快推进本县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治理与减排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实施VOCs污染治理项目,提高VOCs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做好VOCs削减工作,改善本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5】129号)、《台州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台财经发【2016】4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其中第四条使用范围和标准部分写明:
原标题:关于印发《仙居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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