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2019-05-17 23:45:56来源: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阅读量:51 评论

分享:

导读:近年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势并不乐观。

  【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辽宁省工作实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起草《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出台背景
 
  保障饮水安全,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势并不乐观,存在着个别本底值超标水源未得到有效替换、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未根本解决、加油站地下双层罐体改造进度滞后等问题,同时还存在部分水源保护区划定不够科学合理、水源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水源水质全过程监管能力有待加强、水源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高等薄弱环节,必须下大气力攻坚克难,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稳定,让人民喝上放心水。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辽宁省工作实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起草《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分为五个部分。
 
  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辽宁省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攻坚战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优化饮用水水源,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防范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保障全省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水源保护优先,让百姓喝上放心的水,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建管结合,突出依法严管,推进全民共治的原则。
 
  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对全省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3%,全面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解决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完成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实现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是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保障饮用水安全,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部署,辽宁们从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实现饮用水水源全过程监管、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工作等五个方面,研究确定了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施策,发力,坚决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和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了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