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洛阳、三门峡、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有限公司、*公司、*有限公司、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省于2018年10月底前向*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锅炉综合整治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8年11月15日前,向*、*、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2018年11月起,各相关省和*企业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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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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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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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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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抄送:*,*、*、卫生健康委、*、*、*、*,山西、河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办公厅2018年10月25日印发
原标题: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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