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征求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05-17 23:52:02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阅读量:24 评论

分享:

导读:为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打击超标排污的作用,河南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日前,河南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
 
  为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打击超标排污的作用,加强我省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管,督促排污单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反馈至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河南省*网站(/)检索查阅。
 
  联 系 人:韩海旺 赵凌飞
 
  联系方式:0371-66309217
 
  电子邮箱:hnshjjkzx3@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河南省*
 
  1321房间
 
  邮政编码:450046
 
  2018年12月18日
 
  主办:监控中心督办: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