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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

点击次数: 69 发布时间:2008年7月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粮食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粮食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供需基本平衡。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因素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我国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会议强调,必须立足于基本靠国内保障供给,加大政策和投入的支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通过实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使粮食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201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2020年达到10800亿斤以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下大的决心,有大的举措:(一)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长期稳定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耕地,不能有丝毫松懈。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基本农田不低于15.6亿亩。(三)下大力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支出重点向农村倾斜,逐步理顺粮食价格,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五)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力争有大的突破。(六)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七)完善粮食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全储备粮调控机制。(八)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农村、农业的支持力度。(九)引导科学、节约用粮,在全社会形成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会议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形成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会议指出,吉林是我国粮食主产省之一,也是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用五年左右时间,使吉林省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0亿斤以上,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实施这一《规划》,要坚持内涵式开发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增产粮食的品种结构。加强水资源论证和节水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吉林省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增加粮食生产的规划和措施。

——信息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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