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食品生意网 > 技术首页 > 政策标准

国家轻工业部门:对六类食品保质期有新规

2009年07月15日 15:19:32人气:714来源:

     中国食品产业网讯:(记者 师峰涛)近日,记者从国家轻工业部门获悉,国家轻工业部门对奶粉、糖果、罐头、饮料、酒类、饼干等六类食品作出新的规定,并对这六类食品的保质期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规定对六类食品保质期要求如下:
   
奶粉: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为4个月,马口铁罐装甜炼乳为9个月,玻璃瓶装甜炼乳为3个月。
   
糖果:*、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罐头:鱼类、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为6个月。
   
饮料: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为3个月,罐装为6个月。
   
酒类:11-12度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饼干:镀锡铁罐装为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
   
其他类: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为12个月,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