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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用香料香精标准和管理

2009年07月17日 15:30:53人气:302来源:

  1、标准管理体系
  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标准体制----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标准性质----强制性标准和*性标准。
  标准制定程序----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标准代号----GB(国家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DB(地方标准)、Q(企业标准)。
  技术委员会----我国现有260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用香料香精行业所属的技术委员会有两个,分别是:
  SAC/TC257/SCI----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SCI----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香料分委员会。
  
  2、食用香料香精标准
  总数----83个(由SAC/TC257/SC和SAC/TC11/SCI归口),其中:
  方法标准39个。
  产品国家标准24个。
  产品行业标准20个。
  另外正待报批产品行业标准3个。(麦牙酚 、咸味食品香精和甲基环戊烯醇酮)。
  
  3、我国的食用香料香精标准法规和管理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
  分类----天然、天然等同和人造香料三大类。
  形式----肯定表。至2004年已列入GB2760的食用香料共有1293种,只有列入此表的食用香料才允许使用。对于尚未列入者,企业应进行申报。
  
  4、申报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
  SAC/TC11/SCI秘书处负责受理、审核。
  SAC/TC257/SCI和SAC/TC11/SCI年会预审。
  SAC/TC11/SCI年会审查。
  卫生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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