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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国家商评委一审胜诉 上海上岛争下金字招牌

2009年07月20日 14:32:07人气:349来源:


    原本面临全国加盟店招牌被撤销的上海上岛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昨日,《*财经日报》获悉,上海上岛状告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国家商评委”)有关“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已定,上海上岛获胜,其“上岛及图”招牌将获保留,加盟商危机也可解除,而有关上海上岛商品类商标申诉案件近期也将有zui终结果。

2004年7月,国家商评委撤销了上海上岛的商品类“上岛及图”商标,之后,上海上岛不服裁定,将国家商评委告上法庭。2005年7月,北京市人民*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上海上岛“上岛及图”商品类商标,使得上海上岛目前无法在餐具、菜单等商品上使用“上岛及图”商标。对上海上岛来说,更为糟糕的是,2005年12月,国家商评委做出了撤销上海上岛服务类“上岛及图”商标的决定,这使上海上岛不可使用上岛招牌,当时其全国约800家加盟店也遭遇换牌危机。

于是上海上岛在2006年1月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国家商评委的有关裁定,保留自己的“金字招牌”(“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

2006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对上海上岛要求撤销国家商评委的有关裁定(服务类商标)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认为,在陈文敏(“上岛及图”商标著作权人,杭州上岛方面有关代表)*的情况下,争议商标的注册没有损害陈文敏享有的在先权利,所以撤销国家商评委关于撤销上海上岛“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的裁定。

2006年10月,作为上述案件第三方的杭州上岛和上海上岛庭外寻求和解,双方都打算各自发展,不再冲突。

上海上岛方面代理律师祖铁军告诉记者,由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国家商评委和杭州上岛方面没有上诉,所以关于“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的归属权基本尘埃落定,即上海上岛可合法使用“上岛及图”招牌,并开展正常加盟业务。“近期,商品类商标申诉案结果也会出来,假如上海上岛胜诉,那么在咖啡豆等产品包装上,其也可合法使用‘上岛及图’商标。”

对此判决,上海上岛昨日表示,*的判决使其招牌使用合法化,其目前在全国已有1000多家门店,其中大多为加盟店,所以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上海上岛至关重要。近期,上海上岛将召开股东大会讨论今后发展。

杭州上岛方面则向记者表示,已将业务重点放在“两岸咖啡”品牌的打造上,不会再在“上岛”字号上多做纠缠,而且为了避免“两岸”品牌出现侵权,其已将该商标做了多项类别的注册,目前,其“两岸咖啡”已在全国拥有300多家门店。

而作为“上岛及图”商标著作权人的陈文敏则在经历了一系列官司后,再创了“哈里欧”品牌咖啡,另觅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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