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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具体规定条例

2011年07月14日 10:49:27人气:126来源:http://www.dgmengxing.com

东莞盟兴制定食堂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用餐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食堂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

第四条 食堂主管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报总务部审批。

第五条 食堂主管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超预算支出应事先草拟支出计划,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第七条 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 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九条 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物品一次。

第十条 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食堂主管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第十二条 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主管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章 食堂进货管理

第十三条 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第十四条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第十五条 采购货物应有公司认可的票据。

第十六条 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盟兴膳食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经营食品、粮油、蔬菜批发并兼营企业伙食承包、东莞食堂承包|深圳饭堂承包|广州食堂承包,伙食承包,1998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决定专营企业、工厂饭堂承包、学校食堂承包、东莞伙食承包、蔬菜配送等食堂服务的东莞膳食公司、东莞饮食公司、深圳膳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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