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食品生意网 > 技术首页 > 技术研讨会

2011北京木屋木结构展-中国木屋、木结构产业展览会

2011年07月19日 09:33:16人气:82来源:

2011北京木屋木结构展-中国木屋、木结构产业展览会

2011北京第十届中国木屋木结构木质住宅木质别墅及园林景观建造展览会
大会主题:践行十二五规划    建造低碳明日之家
时间:2011年09月27-29日 
地点:北京展览馆
闫  涛 13717 963947 010-880 82075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办单位
*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承办单位
北京中建文博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描述
2011年第十届中国木屋木结构木质住宅木质别墅及园林景观建造展作为第十届中国住博会的主题展,主办单位对此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其推广宣传,参展单位因此均得到很好的参会效果。住博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的生态建筑、生态地产、生态城市建设领域的*、性综合大展,规模zui大,层次zui高;经过优势资源整合后的展览会体现出*的生命力.“明日之家”依然是本次展览会的核心展示内容。我们坚信在主办单位和各参与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2011年的展会必将延续上届辉煌,成为中国房地住宅行业与木屋木结构木质住宅及园林景观材料行业综合*展。
展览展示  
主题展览——“明日之家”主题展
(1)景观主题艺术展区:
环境景观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园林工程设计、高尔夫球场设计建造、绿地系统、
土地资源保护、屋顶绿化、水景设计及自然水系保护、旅游发展规划、城市景观照明设计工程、LED、霓虹灯、城市雕塑等。
(2)木塑、木屋、木结构及景观建筑材料:
防腐木制品、木塑制品及设备,碳化木、地板、花架、护栏、地台、亭、篱笆、桌椅等。
木结构房屋、轻型木结构。阻燃木材及阻燃胶合板、防火门、各式墙板及户内外装饰木及木材保护剂(防腐剂、阻燃剂、防虫剂、改性剂等)。改性木材、木材干燥技术设备,测试仪器等。铺装材料、彩砖、压膜地面、园林砖瓦、广场砖、膜结构、屋顶及墙面饰材、园林音响、园林石等、 园林小品:水景喷泉、文化石、艺术石、砂雕、石雕、假山雕塑、GRC装饰品、园林装饰配件、指示标识牌、环保厕所等。
(3)户外家具及休闲用品:
户外休闲家具、垃圾桶、果皮箱、公园椅、秋千椅帐篷、吊床、花园设备、休闲桌椅、
遮阳伞、家具清洁剂、儿童游乐设施、罗马花盆、观赏鱼缸、栅栏丝网等。
(4)花卉园艺产品:
花卉、鲜切花、盆花、观赏植物、盆景、种子、草坪、草种、草坪机械、苗木、花
盆瓶、化学/生物制品、保鲜材料技术及设备、园林机械、工具、喷淋、温室、灌溉设备等。
其他相关技术、设备等:各类建筑设计软硬件、三维动画及其表现技术、设计模型、沙盘制作技术及作品等。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                           光地(36m2起租)
国内部品展区:8800元人民币                 国内部品展区: 880元/ m2  
国内精品展区:11800元人民币                国内精品展区:1180元/ m2   
城市城镇展区:25000元人民币                城市城镇展区:2500元/ m2  
房地产展区:  28000元人民币                房地产展区:  2800元/ m2  
精品展区:3500美元                     精品展区:350美元/ m2 
大会组委会: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北京中建文博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厦四层、七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络人:闫  涛  项目
手  机:13717 963947
电  话:010-880 82075
传  真:010-880 82034
邮  箱:yantao8688#(把#换成@)

客服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