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食品生意网 > 技术首页 > 政策标准

《腐乳》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正式公布

2009年07月28日 15:17:29人气:313来源:

    经*公告2007年第50号公告公布,SB/T 10170-2007《腐乳》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于6月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原有的SB/T 10170-1993将被此项新标准所取代,《腐乳》标准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腐乳是我国消费者喜闻乐见且经常食用的传统调味品,作为调味品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调味品产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近些年,我国腐乳行业发展迅速,新产品层出不穷,技术革新加快。原有的《腐乳》行业标准对腐乳行业的规范及引导作用日趋减弱,已经不能适应腐乳行业的发展需要。为此,中国调味品协会于2004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报了腐乳调味料行业标准计划并获批准。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调味品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各主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工作,腐乳行业标准终于公布实施。腐乳行业标准的公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腐乳的生产、净化市场和引导消费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腐乳行业标准属于*性标准,产品定义为: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磨浆、制坯、培菌、发酵而制成的调味、佐餐制品。腐乳行业标准的指标分为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两部分。其中理化指标是*性的,按照产品定义和质量的要求,增加了水溶性蛋白质、总酸指标,取消了原标准的理化指标中“小包装”的区分,降低了“食盐”下限,去掉了“水溶性无盐固形物”指标;卫生指标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

    腐乳行业标准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生产企业应积极宣传和贯彻这个标准,及时向中国调味品协会和有关部门反馈在执行标准中出现的问题,以共同促进腐乳标准的不断完善。为了促进全国腐乳生产进一步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并在规模化和工业化的基础上促进腐乳品牌产品的形成和发展,协会鼓励生产企业制订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在实际生产中予以执行,以提高品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