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28日 16:20:49人气:415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政府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北京市*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近期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糖产品、鸡精、水产加工品、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一、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糖产品是指以甘蔗、甜菜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近期北京市*在流通领域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糖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总糖、干燥失重、色值、二氧化硫等项目。
本次共抽查本市16家企业生产的糖产品19种,合格18种,抽样合格率为94.7%。
抽查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二氧化硫项不合格。GB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中规定二氧化硫标准值应为≤20mg/kg,本次抽查中北京市万惠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经销,标称北京博广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文”牌天然冰糖(188克/袋,生产日期为2007年2月1日)二氧化硫实测值为174mg/kg。
二、鸡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鸡精调味料是指以味精、食用盐、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及其它辅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经混合、干燥加工而成,具有鸡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近期北京市*在流通领域对本市企业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钠、氯化物、总氮等。
本次共抽查本市2家企业生产的鸡精调味料2种,合格2种,抽样合格率为100%。
三、水产加工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近期北京市*对本市企业生产的水产加工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多氯联苯、硝基呋喃、四环素族等。
本次共抽查本市1家企业生产的水产加工品1种,合格1种,抽样合格率为100%。
四、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白酒是指以高梁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白酒,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近期北京市*对我市生产企业的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感官、酒精度、总酸、甲醇、杂醇油等项目。
本次共抽查本市34家企业生产的白酒36种,合格31种,5种产品标签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6%。
北京市*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今后,北京市*将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狠抓食品生产源头,以促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