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未出现新证据
昨日上午,杨仿仿携亲朋好友出庭。此前,因认为就餐致病,且未得到赔偿,杨仿仿将蜀国演义酒楼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
杨仿仿说,去年6月23日晚,全家及从中国台湾来的朋友共8人在蜀国演义劲松店就餐,经服务员*食用了凉拌螺肉。此后,自己患上头疼、发烧、浑身刺痛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杨仿仿为此提出索赔。
昨日庭审中,杨仿仿出示了在蜀国演义就餐时拍摄的照片,并出示了在北京和广州多家医院就医时的病历。专程从中国台湾高雄赶来的朋友也在庭上陈述了就餐的经过,力图向法庭证实杨仿仿确实在酒楼就餐。
此案曾经在今年2月开过庭(详见本报2007年2月2日报道),当时原被告双方申请延期举证,但是昨日庭上没有出现新证据。
蜀国演义否认杨是其顾客
蜀国演义酒楼指出杨仿仿不是酒楼的顾客,原因是他没有当日就餐的发票。
对此,蜀国演义酒楼并不认同,表示仅凭照片不能证明就餐事实,相机的日期设定是可调的。证人与杨仿仿是朋友,证言不能采用。蜀国演义酒楼还强调,杨仿仿本身就居住在疾病的发源地广东,不能排除在广东感染此病的可能性。
昨日,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由于双方分歧很大,法庭在进行完法庭质证程序后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新闻背景
杨仿仿是*个起诉蜀国演义酒楼的患者,在他之后又有近20人起诉。由于他未能提供就餐发票,虽是*个起诉,但案件迟迟未能审结。
朝阳*在今年3月和7月两次判决蜀国演义酒楼赔偿其中的7名患者,患者获得了9000余元到4万余元不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