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食品生意网 > 技术首页 >

湖北药监部门对发布违规广告的6种药品暂停销售

2007年08月29日 10:19:02人气:270来源:

  湖北省食品*日前对在黄石市有关媒体发布违规广告的6种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黄石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并责令发布广告的企业在相应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获悉,这6种药品都是因在黄石市辖区发布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而受查处的。其中,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违反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且在广告中含有不适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宣传;天津石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学敏牌*,违反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且广告中含有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宣传。

    因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且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而受查处的另4种药品是: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江西杏林百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解毒*、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水*。

    湖北省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发布违法广告的有关企业还将被移送工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