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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 2007年食品法规(醋标准)

2007年09月17日 11:26:39人气:253来源:

G/SPS/N/LKA/8
2007-9-4
07-371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英文

通  报

1.通报成员: 斯里兰卡
2.负责机构: 保健营养部食品监督管理局。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商品系统编号(ISC): 2007年食品法规(醋标准)。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国家。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2007年食品法规(醋标准)(提供僧伽罗语、泰米尔文及英文- 共9页)。
6.内容概述: 这些法规包括国家批准的醋的进口、标签和销售的管理及在食品中使用这些醋的标准。
7.目的与理由: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标准、指南或建议: 食品法典委员会 兽医局 植物保护公约
 如已制定标准指南或建议,提供适当的参考信息并简要说明与其不同之处:
9.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醋标准)法规,公布于2007年6月8日第1503号*公报特刊(提供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及英文。还提供英文电子版)。
10.拟批准日期: 2007年12月15日。
11.拟生效日期: 2007年12月15日。
12.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13.备注:Director (E & OH) & Food Safety
  Food Control Administration Unit / National Enquiry Point,
  Ministry of Healthcare & Nutrition
  385,Ven.Baddegama Wimalawansa Mawatha,
  Colombo – 10. Sri Lanka.
  ephone:+ 094-
   +094-011- 2672004
  E–mail:codexlanka@health.gov.lk
  shan@health.gov.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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