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津电子衡器有限公司作者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如何?
九津系列便携式称重仪
——安装在称量控制区的
——称量速度是按制造厂规定的
且明确规定了直接安装在普通路面的衡器不适用该标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规定的衡器是指固定安装在公路上的衡器,且安装区域专用的称量控制区域,这一区域有严格的路面平直度要求,设有引道和减速带。而便携式动态轴重仪具有可移动、不需安装的特点,也无确定的称量控制区,因此,便携式动态轴重仪是不符合《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也就不适用于这一国家标准。就是所说,到目前为止,便携式动态轴重仪还无国家标准可依。2008 年,由青岛衡器测试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计量机构联合几家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生产企业,共同起草了《便携式动态轴重仪校准规范》(JJF1212- 2008 ),这是目前适用于便携式动态轴重仪校准的法律依据。

5 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的现场使用要求
便携式动态轴重仪有如下现场使用要求:
(1 ) 地面要求:称重台应放置在平整的水泥
路面或平整稳定的沥青路面,其正下方的地面不平度≤3mm/m2车辆行驶方向上称重台两侧各18~36m范围内路面平直;
(2 ) 两称重台使用时应摆放在一条直线上,且与车辆行驶方向垂直;
(3 ) 被测车辆在过衡前,其车身应与两称重台连线垂直,过衡时要匀速通过,且车速最好控制在 5km/h 以内,最大不超过 10km/h;
(4 ) 使用过程中,最好有 1~2 名工作人员引导指挥车辆,保证被测车辆的车轮碾压在称重台有效称量区域内;
(5 ) 严禁车辆在过衡时在称重台上刹车或变速变向
便携式动态轴重仪作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预检设备,称量精度受外界因素 (如车速 路面情况等) 影响非常大,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生产厂家的使用要求来使用,且这种设备不能用于贸易结算场合 到目前为止,其生产 检验还无国家标准可依,只能依据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和《便携式动态轴重仪校准规范》JJF 1212 2008 进行检验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