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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2009年08月03日 00:08:46人气:275来源: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前 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1673-1989《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1989《含乳饮料卫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GB11673-198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结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料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参照GB4810增加了总砷指标;参照GB14935修改了铅指标;

  ——原标准中糖精钠和增稠剂指标要求按本标准4.2规定执行;

  ——将“脂肪”指标使用范围修改为“仅适用于以鲜奶为原料制成的含乳饮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公共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起草人:须欣、王美玲、余挺、崔春明、王旭太、梁进、张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原标准于1989年发布。本次为*次修订。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乳饮料的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乳或乳粉为原料,加入适量辅料配制而成的具有相应风味的含乳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2695 饮料厂卫生规范

  3指标要求

  3.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指标

  应具有加入物相应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异味、质地均匀。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蛋白质,g/100ml ≥ 1.0

  脂肪a, g/100ml ≥ 1.0

  总砷(以AS计), mg/L ≤ 0.2

  铅(Pb),mg/L ≤ 0.05

  铜(Cu),mg/L ≤ 5.0

  a 仅适用于以鲜奶为原料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ml ≤ 10000

  大肠菌群,MPN/100ml ≤ 40

  霉菌,cfu/ml ≤ 10

  酵母,cfu/ml ≤ 1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4.食品添加剂

  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

  6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7 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按GB7718规定执行。产品的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8贮存及运输

  8.1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8.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检验方法

  9.1 理化指标

  9.1.1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9.1.2脂肪

  按GB/T 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

  9.1.3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9.1.4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9.1.5铜

  按GB/T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9.2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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