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09日 14:24:49人气:265来源: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员会令二○○三年第4号),制定了《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现予以公告。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员会令二○○三年第4号),现将2007年食糖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公告如下:
一、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
二、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06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了工商部门zui近一次年度审验;2004至2006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方面涉及食糖进口无违规记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配额申请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营贸易企业;
2、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企业;
3、2006年有食糖进口实绩的企业;
4、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制糖企业;
5、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关税配额申请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3、按规定通过工商部门zui近一次年度审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5年度审计报告或办理2005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1-3项规定的材料;新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全部材料。如新申请企业属2005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四、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
(一) 如供分配的进口关税配额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关税配额量。
(二) 如供分配的进口关税配额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可优先获得以上一年进口实绩为基数的等比例配额;无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将以申请者加工能力及销售额为主要依据,在无实绩申请者间按比例分配进口关税配额量,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五、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至30日。申请者须在上述时间内向工商注册地所在**机构提交申请。配额申请者可到**机构领取或从*/下载(复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
六、**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注册企业的申请,并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申请送达*,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七、*于2007年1月1日前通过*机构向zui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