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食品生意网 > 技术首页 > 质量安全

泡菜油条等食品易滥用添加剂

2009年07月29日 18:01:28人气:283来源:

*批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公布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1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以及10类加工过程中容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名单,包括渍菜、水果冻、油条等。

    根据*部署,卫生部、*、*部、*、*、*、*、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昨天公布的*名单显示,17种非食用物质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包括: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和罂粟壳。加工过程中容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则分别是:渍菜(泡菜等)、水果冻和蛋白冻类、腌菜、面点、月饼面条、饺子皮、糕点、馒头、油条、肉制品和卤制熟食、小麦粉。

    卫生部表示,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及时增补相关信息。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相关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31food@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生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生意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食品生意网,https://www.31food.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