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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食品安全到底该给谁面子?

2010年03月15日 10:33:03人气:416来源:

  近日,对于武汉市*曝光“问题豇豆”的做法,三亚市*门表示“特别的不理解”。他们称,外省运进本地的蔬菜也会被查出问题,例如白菜有机磷超标,但按照通常做法只限于内部通告,这已是业内的“潜规则”。三亚市*综合执法支队一名副队长也认为,按照常规,兄弟单位应该打个招呼,他们可以派技术人员下基层调查,严控源头,但兄弟单位这次的做法“太不够朋友”,不仅没有给三亚市留面子,也没有给*留面子。

  看到这则报道,我觉得身为权责部门,对已发生的“问题豇豆”事件非但不予反思,反倒扯上级单位的虎皮做大旗来指责外地同行暴露问题的做法,实在是不够明智。不过,这些牢骚也揭开了有的地方不为公众所知的一个“潜规则”,即对查出问题的农产品以内部通告代替公开预警。至于已流向市场的问题农产品会否对公众健康造成伤害,似乎就只有靠食用者个人以自己的体魄去抵御了。

  “问题豇豆”曝光后,难免会给产出地带来一些损失,也会给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带来被动,他们“不理解”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只是,紧捂盖子暂时可以维护权责部门和生产问题产品者的面子,但这样的“暗箱”操作模式,能构建起的农产品安全防范机制吗?显然不能。因为这样既不可能对已流向市场的农产品及时追堵严查,也难以避免一些单位不思问题根本,反倒忙于公关而疏于具体的监督防范。

  在食品监管方面,欧盟曾于2002年提出了可溯性的概念,并以法规形式,明文规定对食品、饲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家畜以及与食品、饲料制造相关的物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阶段强制实行溯源的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和“*”。

  农产品与食品异曲同工,其安全性都直接事关公众健康,“*”理应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我们在农产品监管上亦应加以借鉴。

  本着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原则,确需对农产品生产者大力扶持,但扶持不是对问题农产品的选择性忽视。如果有关部门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问题农产品尤其是问题食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严加防范,那就不会对暴露问题食品的同行报以指责,而只会心生感激。笔者作为消费者,期待各地监管部门都能有这种态度,都能多给消费者一些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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