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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碘含量上限拟下调 纯乳等禁“添香”

2010年07月30日 10:55:46人气:684来源:上海沪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公开征求意见。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纯乳等20余种食品将被禁止添加食用香料香精。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

 

卫生部拟将目前的食盐碘强化量20mg/kg—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30mg/kg;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卫生部建议本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卫生部提出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包括:纯乳、原味发酵乳、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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