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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9期)

2026-03-24 11:32:31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食品安全阅读量:63

导读: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1类食品637批次样品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1类食品6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30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慈溪龙涎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宁易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安市旺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咸糕(海盐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阳市白云快乐山水土特产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常州集味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桂圆莲子羹,霉菌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象山励忠辉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东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有零有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3种多彩果蔬脆,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有零有食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金华市金东区吴剑航蔬菜批发经营部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缙云县壶镇镇沈豪小食杂店销售的干枸杞,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金华、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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