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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酒后驾车要通知单位*?

2009年08月03日 14:31:29人气:242来源:

   酒后驾车,动辄就会出现伤亡严重的大事故,所以一经查获,*部门便会毫不留情地给予处罚。近日,杭州*部门除了原来的处罚之外,还给酒后驾驶者添加了一项“上门”服务,把酒驾行为车抄告所在单位,对“酒”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它对减少酒后驾车有没有作用?它是否合情合理?这种“面子罚单”一时引起了社会热议。

    支持方:“曝光”能降低酒驾率

    家住三孝口的郭女士就非常支持这种做法。“让酒后驾驶者在单位受到批评,让同事们都知道他的违法行为。在单位曝光后,*应给予批评教育或是通报批评,相信会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在一家物流公司当驾驶员的王师傅是一个驾龄已经十多年的老驾驶员了,他也很赞同这种做法。“命是自己的,而且有时候车上还会坐着其他人,喝酒驾车肯定是把生命当儿戏。”他说,现在一些年轻同事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怎么躲避处罚,而不是选择不去沾酒。“开出这样的罚单,在单位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让他们知道对错,是件好事。”

    反对方:酒后驾车也是被“逼”的

    一家企业的推销员张对于这样的罚单有些不以为然,“我们在外面应酬,说来说去,是为了公司业绩,在酒桌上办事。即便罚单被寄到公司,我想上司也不会因为我酒后驾车就对我印象不好,毕竟大家都心知肚明,喝酒是工作需要,酒后驾驶也是迫不得已,顶多讲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下次小心之类的。”

    合肥某公司的陆对这种做法也持异议,他说,做他们这行的,就是酒席多,推都推不掉,甚至很多业务都是在酒桌上签约的,有时也是工作需要。“怪就怪中国人对中国酒文化的曲解,一上桌,‘不喝酒,就是瞧不起我’、‘不喝光,就是不给我面子’,有时确实还有请别人帮忙的地方,不能太驳面子,就不得不将酒倒进自己的嘴里。”酒是被迫喝的,已经非常冤枉了,还要送到单位受“颜面惩罚”,就太亏了。

    记者采访:合肥暂不会实行此政策

    据了解,目前就合肥而言,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并不在少数。今年上半年,合肥市(含三县、高速)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造成道路交通事故328起,导致135人死亡,其中酒后驾驶引发事故14起,造成8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了5人。

    记者从合肥市*支队了解到,合肥暂不会采取寄罚单到单位这种做法以求减低事故几率。对于酒后违章驾驶目前还只是采取扣驾驶证、罚款罚分的办法。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对于酒后驾驶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我们也是以教育为主,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大家都知道这种做法的危害,从而避免此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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