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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奥场所周边不得出现大排档

2009年07月31日 17:47:45人气:300来源:

    市*和*等10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的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开展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活动,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临街从事店外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活动。

  在该通知的具体实施方案中,相关部门按地区划分了大排档的管理标准。其中,奥运场馆、住地及周边等涉奥场所以及天安门、国家机关周边等地归为一类地区,属于重点控制地区,要求不得出现大排档;在商业繁华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等二类地区,要求基本做到没有企业经营大排档;上述两大地区外,力争达到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明显减少。

  对于大排档存在占路等问题,宣武*大队负责人表示,餐饮企业目前普遍没有店外经营权,只要经营场所没有围墙的,都为临街经营,属于超范围经营。

  据了解,相关部门还没有下发今年的大排档执照,目前经营大排档的商户都属于违法经营。市*执法人员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商户,*部门将按照《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处罚,zui高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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