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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拟禁止进口及使用“部分氢化油”

2020-03-26 09:22:27来源:食品商务网 关键词:禁止进口阅读量:1067

导读:  新加坡卫生部、健康促进局和新加坡食品局近日提议:从2021年6月开始,新加坡禁止进口和使用部分氢化油作为所有脂肪、油和预包装食品的配料。
  新加坡卫生部、健康促进局和新加坡食品局近日提议:从2021年6月开始,新加坡禁止进口和使用部分氢化油作为所有脂肪、油和预包装食品的配料。该文件于3月9日在WTO网站公开,拟修订部分氢化油进口和使用要求。另外,该文件还包括对条例第2条、第78条及附表1相关内容的修订。
 
  PHOs是植物油不完全氢化产生的,该过程将液态油转化为半固态脂肪,以延长产品的货架期。据估计,目前新加坡约有10%的预包装零食、烘焙食品、熟食和脂肪食品含有PHOs。
 
  PHOs是人造反式脂肪的主要来源,人们饮食中的反式脂肪主要是以PHOs形式存在的。目前,新加坡对油脂中反式脂肪含量水平实施2%的限制要求,这一要求使新加坡人的平均反式脂肪摄入量从2010年的2.1克/天降至2018年的1.0克/天。世界卫生组织也呼吁各国采取措施,到2023年消除人类饮食中的人造反式脂肪。目前,美国、加拿大等已实施了类似的禁令。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食品条例》第2条第(1)款中加入对反式脂肪酸的定义为:“反式脂肪酸”是指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几何同分异构体,具有非共轭、被至少一个亚甲基中断的反式构型的碳-碳双键;删除第78条第(3)和(4)款对食用脂肪和油中反式脂肪酸及其构型的相关规定;修订附表1中已完全氢化或未氢化的食用植物油允许在配料标识中使用的通用术语,新增第36A条有关禁止进口和使用部分氢化油作为任何食用脂肪和油的配料的规定。包括任何人不得加工或进口含有部分氢化油的食用油脂,作为配料的其他食用油脂或预包装食品。在该法规中,“部分氢化油”是指经过氢化处理但未完全饱和的食用脂肪或油。
 
  新加坡卫生部表示,在2021年6月之前,各企业有足够的时间重新设计产品或获取新的产品原料。新禁令实施后,食品制造商必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使用PHOs,而零售商和进口商则必须确保产品中不含PHOs。所有食品生产商、零售商和进口商仍将被强制要求在新加坡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识氢化植物油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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