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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期)

2026-01-16 13:31:33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食品安全阅读量:140

导读:2026年第6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464批次样品

2026年第6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4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4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博罗县石湾镇源昌桶装水系列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罗浮山石竹泉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博罗县石湾镇源昌桶装水系列店销售的标称博罗县罗浮山南方保健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铭锋金惠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东兴麦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大亚湾代表桶装水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深圳市艳阳天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之韵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广东绿之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意面,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东莞市厚街大小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增城怡香小吃店使用的汤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中山市三角镇姚明超餐饮店销售的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深圳象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云南蜜橘,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合兴蔬菜购销部销售的线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遂溪县遂城溪彦便利店销售的金丝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茶博主商行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冠领食品有限公司梁园区分公司生产的红西柚罐头,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东凤镇李哥果蔬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南城怡华餐饮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南城南香木桶饭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当地投诉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4.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罐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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