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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9期)

2026-04-22 13:33:18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食品安全阅读量:141

导读: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552批次样品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5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斩料烧腊世家(茶园店)(经营者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速味尔美食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荔湾区穗浣面坊销售的白切鸡(自制),沙门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兴昧来快餐厅(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盐焗鸡(自制),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明记牛腩粉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辉宏石磨肠粉店销售的斋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六)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杨平小食店使用的圆形饭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南海区韩优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凉拌白菜(自制),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珠海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香洲区富华里中心店销售的嘉优鲜红头葱苗,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乐昌市国客隆超市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使用问题
 
  (一)青果子(经营者为普宁市梅塘伊柠水果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雅丽农产店(经营者为揭西县钱坑丽宏小餐饮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华沣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泰国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洪梅啊桂餐饮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洪梅刘员外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当地投诉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9.doc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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