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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04-24 17:03:56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食品抽检食品安全阅读量:7

导读:2026 年 4 月 22 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抽检通告,抽检 5 类食品 322 批次,11 批次不合格,问题涵盖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餐具清洁指标不达标。监管部门已责令属地查处整改、下架控险,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2026年第51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3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1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昌记烧腊(深井烧鹅·龙珠路店)(经营者为广州粤元餐饮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味皇港式烧腊(金河湾店)(经营者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粤泮湾味皇餐店(个体工商户))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太公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沙田达记餐饮店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三水区彬浩楗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浅圆饭盘,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远店销售的香葱(精选),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裕市场满家欢超市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东莞市道滘1314果蔬氧吧餐厅销售的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果盛(小巷人家店)(经营者为梅州市梅江区海雅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潮汕香甜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增城裕生茶楼(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辉宏石磨肠粉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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