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
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核查处置,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格尔木泛亚豆制品摊销售的干贡菜(分装),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城北店销售的姜,其中毒死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三)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囊谦鑫家得乐购物广场销售的胡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懿号海鲜店销售的白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五)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海东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六)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优佳鲜生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亚硫酸盐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七)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万禾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菜籽油,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黄圆椒,其中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九)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青海攒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投诉12315。
特此通告。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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