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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2026-07-02 09:02:38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键词:婴辅食品食品生产市场监管阅读量:49

导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婴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至 2026 年 8 月 1 日,开通多渠道反馈途径。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8月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婴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婴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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