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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十条措施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2026-04-16 14:32:24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关键词: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阅读量:15

导读:《措施》立足福州市农业发展实际,整合优化原有政策红利,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兼具延续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为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榕台农业深度融合,做强农业特色品牌,完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全力推动福州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福州市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立足福州市农业发展实际,整合优化原有政策红利,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兼具延续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其中,针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措施》提出,全市择优新培育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专业村(农产品生产加工产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农业产业加工强镇(农产品生产加工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农产品生产加工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分别给予“村、镇、园”中所有新建加工项目的主体总额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补助。新建、改建近海水产加工船的,按新增投资额10%对加工船所属企业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继续实施政府基础风险金项目。支持龙头企业新增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分装线,淘汰落后产能,对农业企业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项目,按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4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数字(智慧)农业项目和省级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的,经验收通过后,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数字(智慧)农业项目和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经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对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项目给予支持。
 
  畜牧业转型升级方面,对新改建现代设施畜牧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对新改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以及降臭设施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活禽集中屠宰厂(场)年屠宰家禽30万羽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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